2014-08-08 13:57:20 四川省财政厅 在线浏览次数()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林业厅
关于2014年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安排情况的公告
2014年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省财政厅于2013年11月、12月分别以川财农〔2013〕362号、川财农〔2013〕397号文件提前安排下达。目前,各地正在按照规定程序,陆续组织发放兑现。根据省财政厅的有关要求,现将资金安排情况公示如下:
一、补助范围
全省退耕还林完善政策(第二轮)补助尚未到期的所有退耕农户。
二、补助期限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退耕还经济林补助5年,还生态林补助8年。
三、补助标准
(一)完善政策部分(第二轮):中央财政每年每亩安排粮食补助资金105元,生活补助资金20元。
(二)省级财政对全省60个少数民族县(含享受民族待遇县):每年每亩补助粮食补助费30元。
四、补助面积
根据国家林业局阶段验收结果核定的退耕还林面积(详见附表一、附表二)。对于此次下达数与根据国家阶段验收的结果核定数之间的差额,将在以后年度清算。
五、发放方式
有农村金融网点的地方,通过“一折通”的方式,兑现给退耕农户;没有农村金融网点的地方,可以直接发放现金的方式兑现给退耕农户。
附件:1.2014年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安排情况表
2.2014年省级财政负担60个民族县退耕还林粮食补贴资金安排情况表
联系人及电话:
省财政厅农业处 余敬华 028-86652032
省林业厅退耕中心 周述祥 028-83364156
201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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