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首次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抽查工作顺利结束
2015-03-08 16:00:00 28365365tw 在线浏览次数()
近日,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统一部署,对企业出资、变更、年报等即时信息公示情况进行了抽查,这是《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实施后,市局开展的首次抽查。经过省工商局电脑摇号,218户企业被选中作为抽查对象,市局通过书面检查、实地查看、网络监测等方式对抽查企业公示的信息进行了核实。
据悉,企业存在不按规定公示年报等不履行公示义务行为,或者不能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取得联系的,将依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江苏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这可能给企业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27户企业产生了应公示即时信息,其中3户企业在检查前已履行了公示义务,23户企业在责令改正和现场指导后进行了公示,1户企业拒不履行公示义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47户企业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联系,其中19户企业通过电话联系,责令其更正公示信息,28户企业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本次抽查共发出《责令限期履行公示义务通知书》29户;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29户。
(佘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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