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征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咨询服务机构的补充公告
2015-05-26 10:32:03 债务金融处 在线浏览次数()
我厅于5月4日在四川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发布《关于征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咨询服务机构的公告》以来,得到咨询服务机构的积极响应,考虑咨询服务机构应征意愿和我省PPP咨询的实际需求,为向各级规范有序推进PPP模式提供参考服务,有效提升我省PPP模式运作管理水平,现就征集工作补充公告如下:
一、关于征集数量
综合我省各级推进实施PPP相关方的实际需求,取消此前征集公告中“通过综合评分择优确定PPP咨询服务机构10家,建立四川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咨询服务机构库”的内容,凡符合应征条件的咨询服务机构均可作为征集对象。
二、关于征集对象
考虑PPP项目的咨询需求,征集对象分为综合类咨询服务机构和专业类咨询服务机构。其中:综合类咨询服务机构是指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具有方案设计、财务咨询、管理咨询等综合服务能力的机构;专业类咨询服务机构是指专业从事法律、会计等咨询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
三、关于应征条件
(一)将此前征集公告“报名资格”第二条中“并在国内有成功实施完成的相关项目案例”调整为“综合咨询服务机构应在国内有成功实施完成的相关项目案例”。
(二)将此前征集公告“报名资格”第三条调整为“综合类咨询服务机构应拥有相关法律、技术、金融、财务、环保等方面的专家或稳定合作的外部顾问团队;专业类咨询服务机构应拥有相应专业资质的专家,具有良好的专业服务业绩”。
(三)取消此前征集公告“报名资格”第四条内容。
四、关于应征时间
为提供充足准备时间,应咨询服务机构要求,现将征集截止时间延期至6月8日(以纸质材料收件或邮戳日期为准)。
五、其他
征集结果将在四川省财政厅门户网站适时向社会公布。此前公告与补充公告不一致的,以补充公告为准。征集结果仅供我省各级推进实施PPP相关方参考,各级推进实施PPP相关方不得排斥未进入目录的咨询服务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提供咨询服务。
四川省财政厅
2015年5月25日
(佘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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